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貴州省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0年12月30日消息,按照2020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抽檢計劃,貴州省檢測技術研究應用中心對遵義市播州區龍坑蘭光浪食品經銷的包谷酒(10)(20)(8)進行抽樣檢驗,經檢驗結果為不合格。
抽檢基本情況
被抽樣單位:播州區龍坑蘭光浪食品店,地址:龍坑農產品綠色交易中心A7-47/48號門店,抽樣日期:2020年9月25日,商品品名:包谷酒(10)(20)(8),商標:無,規格:散裝稱重(kg),商品生產□進貨?日期:2020年7月18日,抽樣結果:糖精鈉超標(標準為:不得使用),結論為:不合格。
核查處置情況
執法人員于2020年10月20日,將抽樣單號為:GC20520000690237026、GC20520000690237027、GC20520000690237028號的檢驗報告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當事人父親蘭廷早處,并對其下達《暫停生產銷售通知書》(遵市監食停通字[2020]38號),執法人員依法對經營現場實施現場執法檢查;2020年10月22日,執法人員對該經營者未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和未建立進銷貨臺賬的行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遵市監字[2020]44號)。
2020年10月23日以案件線索函告( [2020]1567號)的方式移送遵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
蘭廷早收到檢驗報告以后,立即采取地封存現有的不合格包谷酒35公斤,于當日發布召回公告等風險防控措施。
蘭廷早發布召回公告: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2日,沒有接到喝該批包谷酒有不良反應的回復,也沒有消費者來退賠購買的包谷酒。
蘭廷早于2020年10月22日向市場監管部門遞交整改報告,據蘭廷早初步分析商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加工生產方人為調加。